⊙记者 颜剑 ○编辑 朱绍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昨日在2012中国新兴金融发展论坛上表示,当前全球经济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全球性的经济减速,二是趋同的问题。在应对这两个问题之时,应该重视新兴金融行业的发展。
他指出,当前要使得经济恢复正常的增长,还是需要投资,但针对原来那些领域的投资显然不行。当前大量的投资需求来自于城市化过程中的基础设施领域。但现在的金融机构和工具并未有效地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在这种过程中,也就出现了很多扭曲的金融行为,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融资平台。
而所谓的趋同问题是指新兴经济体是否可能沿着发达经济体所走过的路,顺利地成长为发达经济体。他指出,实证材料显示,大部分国家并没有发展成为发达经济体,而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中国正在这样一个关口上。他指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在经济起飞之后,把大量资源投入在低效率的服务业和基础设施上,这显然是我们要避免的。
李扬表示,在面对这两个问题之时,需要研究建立一套支持有效率的、可以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产业的金融对策体系。这里就涉及发展新兴金融行业的问题。他认为,在未来发展中,新兴金融应该是一个国有与民营共同发展,和谐发展的金融体系,是一个产生自基层,因而与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金融活动。
在对待新兴金融行业如何管理的问题上,李扬指出,需要仔细研究金融监管边界的问题。
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方星海昨日在同一场合则认为,应该实施中央和地方联合监管,而其中以地方为主导的监管体系。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已逐步演化出两套并行的金融体系。其一是以一行三会为代表的从上而下的集中统一管理的金融体系;其二是以地方金融办为代表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他认为,这会有利于金融创新。“当前我国金融行业仍处于以创新为主的阶段,这是因为金融远远不能服务于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并不是金融创新过度。”他认为,如果对整个金融体系都实施从上而下,一竿子到底的管理体系,必然会导致创新不足。不过,在金融管理体制演化中要坚持中央跟地方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新兴金融行业,中央各个金融管理部门也应介入。
他指出,如果地方政府在新兴金融管理方面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一定要加强。而且,现在地方各个部门涉及金融方面的管理权也比较分散,这应在中央明确指导思想下加强地方的金融管理权力。
他还认为,在监管过程中应该允许金融机构试错。“你可以把它管得很严,让他一点错都不犯,但是它也体会不到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同样,如果愿意让更多金融创新发生的话,也应该在试点过程中允许地方政府试错,只要这个错误不是引起全国性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