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有重大关注和质疑,上市公司需及时说明
2012-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上交所强化了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督促措施。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上交所对董事会秘书考核内容。
上交所有关人士称,《通知》主要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咨询电话无人接听、未建立网上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不畅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强化了上交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督促措施,以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从具体内容看,《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明确上市公司建立本公司官方网站,并利用该网站设立投资者沟通专栏,鼓励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上市公司网站投资者沟通专栏用于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信息。
其次,强调上市公司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的畅通。上市公司应当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通知》还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对外联系渠道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信息的情况应当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