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2-34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1年度末总股本628,342,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本次分红后总股本将增至754,010,400股;并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息188,502,600元人民币(含税)。
B股股东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扣税后境内个人股东、非居民企业股东实际每10股派息2.5元人民币。
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的规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2、B股红利折成港币派发,汇率按照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后第一个工作日(2012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127)折合港币兑付。
3、红利所得税有关政策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6月25日;除息日为2012年6月26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28日。
本次分红派息国家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2年6月 28日(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截止2012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国家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B股本次所送股于2012年6月28日直接计入股东B股证券账户。国家股所送股于2012年6月26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者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2年6月28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高管锁定股份及国家股股东现金红利本公司将自行派发。
3、本次B股所送的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6月29日。
五、分红派息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 399,854,000 | 63.64% | 79,970,800 | 79,970,800 | 479,824,800 | 63.64% | |||
1、发起人股份 | 399,854,000 | 63.64% | 79,970,800 | 79,970,800 | 479,824,800 | 63.64% | |||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 399,854,000 | 63.64% | 79,970,800 | 79,970,800 | 479,824,800 | 63.64%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 |||||||||
其他 | |||||||||
2、募集法人股份 | |||||||||
3、内部职工股 | |||||||||
4、优先股或其他 | |||||||||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 228,488,000 | 36.36% | 45,697,600 | 45,697,600 | 274,185,600 | 36.3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228,488,000 | 36.36% | 45,697,600 | 45,697,600 | 274,185,600 | 36.36%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28,342,000 | 100.00% | 125,668,400 | 125,668,400 | 754,010,400 | 100.00% |
本次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 754,010,400股摊薄计算后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85元人民币。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2年7月27日前(含当日)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甑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公司联系方式详见七。
七、咨询机构及联系人
1、咨询机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处
2、咨询电话:0571-85780432、0571-85780198、0571-85784758
咨询传真:0571-85780433
3、联 系 人:俞昌权、王钢、王财华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指定报刊和网站,公告编号:2012-33 )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