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1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6月1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电话形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冯涛、冯波、孙集平、叶如棠、郝吉明及王继德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7,171.6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拟投资额 (万元) | 月30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万元) | 拟置换金额 (万元)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年拆解及综合利用废电器8万吨项目 | 19,449.87 | 15,366.95 | 6,633.48 | 6,633.48 |
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 8,032.45 | 8,032.45 | 1,911.77 | 1,911.77 |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 | 14,006.40 | 6,690.93 | 10,777.27 | 6,690.93 |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 | 5,993.17 | 5,993.17 | 883.58 | 883.58 |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 2,000 | 2,000 | 539.87 | 539.87 |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6,000 | 6,000 | 512.06 | 512.06 |
合计 | 55,481.89 | 44,083.50 | 21,258.03 | 17,171.69 |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另外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相关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向永隆银行申请融资备用信用证延期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港币壹仟万元整的不可撤销融资备用信用证延期,延期后期限为2011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9日,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力信服务有限公司向香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或其境外分行申请不超过港币壹仟万元整贷款的担保。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1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4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222.58万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09SZA1057-12号,截至2012年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人民币21,258.03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为: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拟投资额 (万元) | 月30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万元) | 拟置换金额 (万元)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年拆解及综合利用废电器8万吨项目 | 19,449.87 | 15,366.95 | 6,633.48 | 6,633.48 |
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 8,032.45 | 8,032.45 | 1,911.77 | 1,911.77 |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 | 14,006.40 | 6,690.93 | 10,777.27 | 6,690.93 |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 | 5,993.17 | 5,993.17 | 883.58 | 883.58 |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 2,000 | 2,000 | 539.87 | 539.87 |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6,000 | 6,000 | 512.06 | 512.06 |
合计 | 55,481.89 | 44,083.50 | 21,258.03 | 17,171.69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71.6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71.6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了公司出具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前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1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1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电话形式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袁桅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桅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71.6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拟投资额 (万元) | 月30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万元) | 拟置换金额 (万元) |
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年拆解及综合利用废电器8万吨项目 | 19,449.87 | 15,366.95 | 6,633.48 | 6,633.48 |
深圳下坪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和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 8,032.45 | 8,032.45 | 1,911.77 | 1,911.77 |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基地项目 | 14,006.40 | 6,690.93 | 10,777.27 | 6,690.93 |
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 | 5,993.17 | 5,993.17 | 883.58 | 883.58 |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 2,000 | 2,000 | 539.87 | 539.87 |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6,000 | 6,000 | 512.06 | 512.06 |
合计 | 55,481.89 | 44,083.50 | 21,258.03 | 17,171.69 |
本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1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2012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向永隆银行申请融资备用信用证延期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1年6月13日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永隆银行”)签订《融资合同》(“原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力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信服务”)向香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或其境外分行借款提供融资备用信用证之担保,担保金额为港元1000万,担保期限为12.5个月。鉴于力信服务借款即将到期,为了保障力信服务业务发展,本公司同意为力信服务此次借款提供融资备用信用证延期担保,并拟于永隆银行签订《融资合同补充协议》,延期担保一年(具体事项以届时本公司与永隆银行的融资合同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本公司已于2011年11月7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有关对力信服务之担保(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刊发的通函)。连同本次担保,本公司为力信服务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42.52万元(约等于港币2994.02万元),属于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内,因此此次担保无需再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力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香港荃湾横窝仔街28-34号利兴强中心16楼B室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废物收集业务
本公司持有力信服务100%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力信服务资产总额人民币44,660,868.75元,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22,593,219.82元,净资产人民币10,543,326.63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796,649.66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44,119.7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52,518.56元。
三、融资合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相应债权人名称: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相应合同条款:
1)原备用信用证的期限延期12个月,即延期后期限从2011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9日;
2)延期费用:按备用信用证金额3%于延期当天一次性向永隆银行支付;
3) 除原合同以上条款更改外,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促进力信服务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公司同意为其无偿担保。
2.资信情况
力信服务的信用等级为6(等级总数为14,数字越低信用越佳),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已对外(含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7,175.27万元,累计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44.94%,占公司总资产的23.78%,公司的担保都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