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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09东华债”2012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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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40版:信息披露
    关于召开“09东华债”2012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度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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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09东华债”2012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12-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2-018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关于召开“09东华债”2012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收到“09东华债”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议召开“09东华债”201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议2012年7月5日上午10点召开“09东华债”201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通知全文公告如下:

      “09东华债”201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置换“09东华债”部分抵押担保资产,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09东华债”201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主持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会议时间:2012年7月5日上午10点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第四层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

      5、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12年6月28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09东华债”之机构投资者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机构投资者可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没表决权:

      1)担保人;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会议主要议题:

      审议《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置换“09东华债”部分抵押担保资产的议案》。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方法

      1、机构投资者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债券持有证明文件,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债券持有证明文件。

      2、登记地点: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第四层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600

      联系电话:020-87379702

      传 真:020-87386297

      联 系 人:徐广晋、蔡锦鹭、王昌

      特此通知。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6月19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09东华债”201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额: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