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28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6月15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伍跃时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伍跃时、袁定江、颜卫彬、廖翠猛、王道忠、张秀宽,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郭平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邓华凤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袁定江先生代其出席和表决,独立董事任爱胜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郭平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经出席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普通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廖翠猛先生担任执行总裁的议案》。
廖翠猛先生简历附后。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情见本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执行总裁和总裁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颜卫彬先生辞去总裁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辞职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彭光剑先生为总裁的议案》。
彭光剑先生简历附后。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情见本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执行总裁和总裁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综合公开授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申请综合公开授信人民币8,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展览馆路支行申请综合公开授信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授信全部为直接信用授信,期限均为1年,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了满足农业部育繁推一体化及进出口业务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办证资格,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新增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中本公司转增1,1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500万元。所有股东原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了满足农业部育繁推一体化及进出口业务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办证资格,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新增的7,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中本公司转增注册资本4,585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550万元。所有股东原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公司董事、产业总监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股东。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张秀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隆平高科种业科学研究院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现金及相关科研资产出资9,900万元,与世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隆平高科种业科学研究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该研究院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99%,世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1%。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经出席本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特别决议:
八、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产业总监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股东。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张秀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出具独立意见,详情见本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产业总监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股东。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张秀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廖翠猛先生简历
廖翠猛: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曾任汉寿县鸭子港乡政府乡长助理,湖南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经营部经理,湖南省两系优质杂交水稻开发公司经理,湖南农平杂交水稻种子公司总经理,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发部主任,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副书记,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廖翠猛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光剑先生简历
彭光剑:男,1962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物理二系, MBA,副研究员。曾任湖南省原子能农业应用研究所开发科科长,湖南省辐射技术应用研究中心主任、所长助理,湖南省原子能农业应用研究所副所长,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光剑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29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18日收到副董事长、总裁颜卫彬先生的书面辞职函, 颜卫彬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颜卫彬先生关于总裁职务的辞呈自辞职函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本辞职生效后,颜卫彬先生仍担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本公司对颜卫彬先生担任总裁期间为本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3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
债权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大兴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
担保期限:1年
审批情况: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6月18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产业总监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股东,其持有安徽隆平股权比例为12.5%。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本担保事项时,张秀宽先生对本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担保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隆平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65.5%),其成立于2002年5月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533号,法定代表人为彭光剑。安徽隆平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的经营;种苗的培育、繁殖、推广;农用激素、化肥的销售;农产品加工相关技术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的除外)。
安徽隆平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 目 | 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93,079,537.44 | 353,563,140.46 |
| 负债总额 | 249,989,201.47 | 175,676,768.86 |
| 银行贷款总额 | 30,000,000.0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245,216,201.47 | 170,903,768.86 |
| 净资产 | 143,090,335.97 | 177,886,371.60 |
| 项 目 | 2011年1-12月 (经审计) | 2012年1-3月 (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37,884,637.13 | 144,514,044.00 |
| 利润总额 | 70,243,465.81 | 34,797,865.14 |
| 净利润 | 70,299,304.79 | 37,099,482.4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同意为安徽隆平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大兴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担保期限为1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该笔债权的费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伍跃时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为安徽隆平充实种子收购资金,支持本公司战略产业发展,属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安徽隆平资产质量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
安徽隆平其他股东合肥绿宝种苗有限公司和戴飞先生已向本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愿意以其持有的安徽隆平股权为质押,为本次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安徽隆平其他股东张秀宽先生已向本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愿意以其个人资产为本次担保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据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安徽隆平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5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5.77%。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3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财务资助方式:提供借款
资助对象: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
资助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
借款期限:自提供借款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
借款利息: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利息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审批情况: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借款方式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2,0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产业总监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股东,其持有安徽隆平股权比例为12.5%。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张秀宽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安徽隆平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65.5%),本公司董事、产业总监张秀宽先生为其股东之一。安徽隆平成立于2002年5月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533号,法定代表人为彭光剑。安徽隆平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的经营;种苗的培育、繁殖、推广;农用激素、化肥的销售;农产品加工相关技术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的除外)。
安徽隆平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 目 | 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93,079,537.44 | 353,563,140.46 |
| 负债总额 | 249,989,201.47 | 175,676,768.86 |
| 银行贷款总额 | 30,000,000.0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245,216,201.47 | 170,903,768.86 |
| 净资产 | 143,090,335.97 | 177,886,371.60 |
| 项 目 | 2011年1-12月 (经审计) | 2012年1-3月 (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337,884,637.13 | 144,514,044.00 |
| 利润总额 | 70,243,465.81 | 34,797,865.14 |
| 净利润 | 70,299,304.79 | 37,099,482.43 |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为安徽隆平充实种子收购资金,支持本公司战略产业发展,属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安徽隆平资产质量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
安徽隆平其他股东张秀宽先生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安徽隆平和本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愿意按持有安徽隆平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共计390万元。安徽隆平其他股东合肥绿宝种苗有限公司和戴飞先生已向本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愿意以其持有的安徽隆平股权为质押,为本公司向安徽隆平提供的借款进行担保。
据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本次安徽隆平提供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郭平、任爱胜出具如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种子收购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鉴于公司董事、产业总监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股东(持股比例为12.8%),其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承诺按持股比例和同等条件向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安徽隆平其他少数股东已同意将其持有的安徽隆平股权质押给公司,为该笔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公平公允,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对公司无负面影响,同意公司为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和逾期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11,210万元(不含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9%,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种子收购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鉴于公司董事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股东(持股比例为12.8%),其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承诺按持股比例和同等条件向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安徽隆平其他少数股东已同意将其持有的安徽隆平股权质押给公司,为该笔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公平公允,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对公司无负面影响,同意公司为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邹定民
屈茂辉
郭 平
任爱胜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执行总裁和总裁的独立意见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廖翠猛先生为执行总裁,聘任彭光剑先生为总裁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廖翠猛先生和彭光剑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廖翠猛先生和彭光剑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经过对上述人员个人简历的审查,我们认为他们均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廖翠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彭光剑先生为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邹定民
屈茂辉
郭 平
任爱胜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