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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2-02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于2012年6月8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建光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2-030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12年6月8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2年6月20日1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鲁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土地款,如有项目用款余额,将用于建设科研、商务办公等生产经营性建筑物项目。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本次购买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2-03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99号”文批准,公司于2010年9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33.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66.3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115号《验资报告》确认。根据《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计划募集的金额为32,682.83万元,本次发行超募资金为57,883.49万元。

      截至2012年5月31日,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6,000.00万元,其中:(一)使用3,0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成立榕基软件(北京)五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五一”),使用13,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于2010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还于2011年1月1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成立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榕基”),使用3,00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成立榕基软件(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榕基”),上述事项已于2011年2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成立河南榕基事项于2011年3月28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使用27,000.00万元追加投资设立北京榕基,上述事项已于2011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10月25日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2年5月31日,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4,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3,000.00万元设立榕基五一,其中:实际使用资金1,500.00万元作为日常运营资金,余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设立河南榕基,实际使用资金5.00万元用于开办费,余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设立北京榕基,尚未使用,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河南榕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根据2012年5月25日河南榕基与郑州市金水区科教新城筹备工作组签订的《金水区科教新城入园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河南榕基按照每亩15万元的价格向科教新城支付土地款4,500万元,剩余款项按照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招拍挂程序要求支付,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2-026的公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201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河南榕基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土地款,如有项目用款余额,将用于建设科研、商务办公等生产经营性建筑物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所选地块基本情况

      1、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科教新城鸿苑路以西、农场路以东、鸿业路以南、鸿发路以北(实际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测量定界为准);

      2、土地面积:约为300亩(工业<科研设计用地>);

      3、用地性质及使用年限: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最终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年限为准;

      4、土地取得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由河南榕基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解决;

      5、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6、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河南榕基管理层办理土地竞拍及转让手续。

      (二)购买土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若该项目能够顺利建成,将构建一流的研发中心、客户技术服务中心,以进一步提升客户技术服务水平和品质,更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公司实现区域布局的发展战略。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了构建一流的研发中心、客户技术服务中心,以进一步提升客户技术服务水平和品质,更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公司实现区域布局的发展战略,此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用于科研、商务办公等生产经营性建筑物项目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并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和自由资金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

      五、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河南榕基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和自由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事项符合《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使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河南榕基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情况。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