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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发力“引导理性投资”
    2012-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璐)

      与浙江 、宁波证监局共同举办培训班

      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增强投资者理性参与能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浙江证监局、宁波证监局联合主办的浙江地区“引导理性投资”专项培训班日前在杭州举行。

      近400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浙江证监局、宁波证监局和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致辞。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指出,证券公司是投资者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肩负着产品、业务、机制创新和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历史使命,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正如郭树清主席在全国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所言,“证券公司要勇于承担起行业责任,实现证券业与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要承担起市场责任,维护三公秩序,全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承担好社会责任,牢固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关心国家、热爱人民、扶贫济困、绿色环保的理念”。

      “证券公司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责任重大,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是其应有的义务。”浙江证监局副局长蔡建春对证券公司引导理性投资提出了四点建议:明确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功能定位,努力成为投资者的财富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逐步实现投资者、证券公司、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共赢局面;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将适当的产品以适当的方式销售给适当的人;拓宽思路,加强创新,不断提高服务投资者的能力和水平。

      “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是证券公司培育稳定客户队伍、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客观需求。对此,宁波证监局副局长李立国也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做好投资者及产品的风险评估与风险分类,把适当性要求融入各项制度中;二是要大力开展各项证券产品尤其是创新产品的投资者教育,促进投资者的正确认识,引导理性投资;三是要加强投资者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全面反映投资者诉求。

      上交所已先后与上海、北京、重庆等五家证监局合作举办此类培训班,参训人数超过1500人。(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