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2-025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1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2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14份,收回14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项目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武汉泛海城市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加快该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信托贷款,公司须为该信托融资涉及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发行信托计划事宜有利于解决目前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推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地产的发展战略,同意公司为该计划涉及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注销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确定了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期权数量。首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第六届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1人。计划行权期为三期,各期可行权数量分别为获授期权的40%、30%、30%。因公司第二、第三期获授期权的行权条件均未满足,激励对象已放弃对第二期、第三期获授期权的行权。
本次会议就已登记在11位首批激励对象名下的第二、第三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进行了审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11位首批激励对象名下登记的第二、第三行权期无法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责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有关事宜。
三、关于审议公司内控建设中长期规划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于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酒店第八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关于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项目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9日。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2-026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6月1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项目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该信托融资涉及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2-027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武汉泛海城市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为加快该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公司须为该信托融资涉及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信托贷款涉及相关事项如下:
1、融资主体: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15亿元
3、期限:2年(设置了满1年、满1.5年提前还款权)
4、资金用途:用于武汉泛海城市广场项目开发建设
5、风险保障措施: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宗地3、宗地16B和宗地22抵押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2012年6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项目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为该信托融资涉及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I座36层
法定代表人:韩晓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截止2011年12月31日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截止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 总资产 | 166633.31 | 173895.67 |
| 总负债 | 3129.03 | 10391.42 |
| 净资产 | 163504.28 | 163504.25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利润总额 | 0 | -0.05 |
| 净利润 | 0 | -0.0375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信托计划事宜有利于解决目前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推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地产的发展战略。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信托融资涉及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此次担保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信托融资有利于解决目前公司项目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助于推进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目前,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项目进展顺利,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担保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22,695.29万元,占本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3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公告编号:2012-028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
4.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7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6.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酒店第八会议室。
7.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关于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项目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对外担保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年7月13日8:45—9:2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酒店第八会议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系电话:010-85259601 0755-82985859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0755-82985859
联系人:张 宇、陆 洋、吴 斌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按照以下指示表决(具体指示请以“√”表示):
|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为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泛海城市广场项目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公告编号:2012-029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鹏信评【2012】跟踪第【051】号《信用等级通知书》,对本公司2009年32亿元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分析与评估,确定本公司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32亿元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鹏元资信出具的《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32亿元公司债券2012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及本公司32亿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1年度)》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