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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2-031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22 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昌乐县开发区大沂路北段山东矿机集团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主持人:董事长赵笃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名,代表股份326637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7 %,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7 %。

      (三)公司9名董事、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田军、刘永法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关于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 32663742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山东矿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依法转让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军律师、刘永法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2-032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2年6月13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6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赵笃学董事长主持,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6月25日

      股票简称:山东矿机 股票代码:002526 公告编号:2012-033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2】第91号),指出了公司2011年购买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后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未能如期完成过户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过户的时间,仅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7.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监管函极其重视,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1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收购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并于5月17日与自然人王三成、李海渊就分别受让其持有的内蒙古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树坡煤炭公司”)26%和25%的股权签署了相关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以超募资金32640万元收购上述股权。由于政策等原因影响股权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公司未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未能如期完成过户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过户的时间,仅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7.6条的相关规定。

      二、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上述问题,于2012年6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此次整改报告,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强制度的学习、培训,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力度

      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学习,确保在今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信息披露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2、严格控制,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披露责任

      公司认真汲取本次信息披露违规教训,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信息披露责任及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责任,确保及时反馈重大信息,努力做到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3、整改完成时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长期严抓落实,确保信息披露合规。

      4、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赵笃学、总经理曲天智、董事会秘书王泽钢。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汲取教训,提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规范意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力度,确保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