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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2-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

      ● 除 息 日:2012年7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6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6月8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2年6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6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455,325,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0股,转增0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22,766,285.60元。

      三、 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

      2、除 息 日:2012年7月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6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2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其余股票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45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的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红利0.05元;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投资者、法人股,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5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按10%的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并由该等机构、场所缴纳所得税的证明文件。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由本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信息大厦证券部

      咨询电话:(0791)88110590

      传 真:(0791)88106688

      七、 备查文件目录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2-020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通知,泰豪集团质押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福州路支行的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因偿还借款,已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泰豪集团将持有本公司的9,600,000股限售流通股份继续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福州路支行,质押期限为一年。

      上述质押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泰豪集团累计持有本公司60,199,999股股权被质押,占泰豪集团持有本公司总股份的67.08%。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