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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2-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2-01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20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108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6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2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6月29日下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344,083,8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共计派发股利41,290,059.36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9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2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6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29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本公司股东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2、除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本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3、对于个人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投资基金的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8元。对于其它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的红利,由其自行缴纳所得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2元。

    六、 有关咨询办法

    1、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579-82320582;传真:0579-82324666

    七、 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