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公司巡礼
  • 12:调查·产业
  • A1:市 场
  • A2:公司巡礼
  • A3:市场·新闻
  • A4:市场·机构
  • A5:市场·动向
  • A6:市场·资金
  • A7:市场·期货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基金法修订草案“一读” 关注三大看点
  • “云层之上”开辟高端重装制造企业逆周期之路
  • 欢迎加入中国证监会"智库"
  • 九成涨幅被抹
    A股半年重回原点
  •  
    2012年6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1版:头版 下一版
     
     
     
       | 1版:头版
    基金法修订草案“一读” 关注三大看点
    “云层之上”开辟高端重装制造企业逆周期之路
    欢迎加入中国证监会"智库"
    九成涨幅被抹
    A股半年重回原点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基金法修订草案“一读” 关注三大看点
    2012-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业内预期:私募基金纳入监管、放松行业管制、强化监管措施

      ⊙记者 马婧妤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日起至30日在京举行,会议将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修订草案。业内预期,私募基金监管、放松行业管制、强化监管措施将是此次修法的三大看点。

      《基金法》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分十二章一百零三条,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交易、申购赎回、信息披露、合同变更终止及财产清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监管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并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基金业快速发展壮大,行业生态、投资者群体、经营规范程度等方面均发生显著变化,有必要对已实施8年多的《基金法》进行修订,为基金行业下一个阶段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基本法律环境。”资深专家表示。

      业内预期,此次修法将有三大看点:

      一是私募基金纳入监管。包括私募基金范畴的界定,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私募基金的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问题都可能会在新修订的《基金法》中予以明确。

      二是放松基金行业管制。在基金行业发展初期,为保证稳起步、规范发展,《基金法》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预计此次修订将从基本法律体系层面放松行业管制,给予基金行业自主发展、业务创新的空间。

      三是强化监管措施,保护持有人利益。近年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一直是证监部门规范公募基金行业发展的基础思路,当前基金业生态发生众多变化,预计此次修法将在原《基金法》基础上,针对这些变化新增部分条款,以强化监管、保护持有人的利益。

      《基金法》修订草案首次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被业内视为此次修法过程中一大标志性事件,但法律专家表示,从此次审议到《基金法》修订草案通过实施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

      据专家介绍,一般而言,证券金融领域的立法、修法,其草案首先须经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提出专业方面的修改意见;而后经全国人大法工委审议,在法律条款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之后,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层面的审议通常有三次,即业内所称“三读”。此次上会,即为《基金法》修订草案的“一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