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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酒交所”频出
    “挤泡沫”还是“助投机”?
    2012-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电

      

      通过建设交易平台,减少中间渠道,促使国内酒价透明化,本是缓解市场乱象的一种选择。然而,近年来国内各类酒类“交易所”“交易中心”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白酒、黄酒、葡萄酒无不覆盖。

      市场人士认为,设立交易场所有助于现货集散,降低流通成本能让消费者获益。然而作为传统饮品的酒类,过分强调投资品定位,甚至转化为“金融品”,其中的产品虚拟化等风险不言而喻。

      

      待开业酒交所排出长串“时间表”

      2011年,我国生产约1025万千升白酒、4898万千升啤酒,消费超过19亿瓶葡萄酒,是世界最大的白酒生产和消费市场、全球第一大啤酒产销国及第五大葡萄酒消费国。

      庞大的需求背景下,酒类进出口商、品牌厂商、供应链企业纷纷试水交易场所,酒类交易场所不断涌现,2011年前后,就有香港、天津、四川等地近10家交易场所上线。今年5月,国内第二家白酒交易所在贵州获批成立。ST中葡也发布公告,宣布入股北京国际葡萄酒交易所。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开业酒类交易场所达10余家,待开业的仍能排出一长串“时间表”。如东北首个酒类交易中心将落户辽宁省铁岭市;中国(温州)国际葡萄酒交易集散中心预告,2013年将正式营业。

      不少交易场所堪称“志向远大”:旨在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最大”葡萄酒交易中心的就有数家;一些白酒交易场所更以“千亿级”作为发展目标。

      

      未实现优化渠道的初衷

      去年11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明确,应高度重视各类交易场所违法交易活动蕴藏的风险。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暨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要求,各地应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酒类集散中心建设有利于平衡供需,但及时规范运作非常必要。国内白酒专家铁犁指出,国际上“一个市场”是普遍情况。“经历淘汰后,国内最终会形成几家受公认的交易中心。”

      上海卡斯特酒业董事长李道之也表示,酒类交易场所在国内发展依然是初期,未来影响还有待观察,但进一步促进规范化,是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的。

      除了需重视投资效率,交易场所更应警惕风险。随着酒市大起大落,不少“纸白酒”“纸红酒”已与现货报价背离,交割价高于厂家指导价或零售均价——一些酒交所显然未实现优化渠道的初衷。

      前瞻产业研究院行业分析师刘吉伟认为,中间商本应发挥价格沟通作用,促进资源配置以稳定价格,但一些交易场所的注册资本来源、产品虚拟化及第三方监管仍受到市场质疑,也带来监管上的困难。

      比如,“像炒股一样炒酒”的呼声可能形成高端高价氛围,助推价格波动。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齐晓斋认为,作为工业量产品,一些交易所追逐的白酒年份酒概念成分较重。“投资者一旦遭遇放量生产或勾兑产品,缺乏权威的鉴定机制保护其权益。”

      据了解,各类酒交所开办者包括生产企业、供应链及证券业企业等,注册资本从数万元到数亿元不等。有酒类交易所提出,其产品不仅向特定对象发行,也要向公众发行和混合发行,采取所有权转让和债务发行方式。有业内人士表示,这类新型中间商仍缺乏明确的监管归属。

      

      “像炒股一样炒酒”缺乏保障

      庞大的消费总量,“媲美”房价的涨幅……酒类交易从来不乏资本的身影。业内人士认为,现货中心能够优化渠道,但“像炒股一样炒酒”缺乏保障,市场有序发展是国内酒类投资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

      铁犁认为,交易场所建设需要形成规模。厂商可通过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收入,消费者也能购买到更低廉的酒种。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酒类主销区和主产区相对有建立集散地的优势。

      也有专家表示,交易平台不能只着眼于借竞价收取手续费,还应建立配套的仓储物流及检测平台,参照《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等进行自律。

      刘吉伟认为,相关行业应先确立准入门槛。交易投资平台也应重视验证真伪的公信力,形成完善的担保机制。此外,监管部门应严格监管投资资金,建立第三方存管体系,防范挪用风险。

      根据《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国酿酒工业销售收入将达到8300亿元,年均增速10%以上。齐晓斋认为,交易场所能够满足流通、投资和冲抵风险等需求,但金融化产品不应完全沦为投机,否则建立酒交所将脱离消费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