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2-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丹丹
6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乌克兰国家银行在北京签署了中乌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互换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190亿格里夫纳,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央行已经与包括阿联酋、马来西亚、土耳其、蒙古国以及澳大利亚、乌克兰在内的六国央行签署或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累计互换规模达4500亿元人民币。(李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