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5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6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开军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乘风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继续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乘风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m上的《对外担保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因实施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从而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最低发行价格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发行方案(修订版)对发行价格做出如下约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7.4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根据向特定投资者询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以上内容详见2012年4月24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m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
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1年12月31日母公司总股本221,010,822股为基数,以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3元人民币(含税), 剩余可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已于2012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m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29日。为此自2012年6月29日起,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最低发行价格由7.49元/股调整为7.46元/股。
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同意于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2日(星期四)。
上述议案1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6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乘风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乘风新能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74%。该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元,主营:风力发电机叶片、机舱罩及其它风力发电机辅助装置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并开发新产品及研发相关技术。
2011年, 为支持该公司业务的开展,本公司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及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其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提供了一年期循环使用的信用担保。现上述贷款即将到期,即将办理转贷手续,而原审批的担保期也将到期,为此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继续为该50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周期为二年。
该对外担保行为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其中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截止本公告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本公司有效对外担保额累计额度为377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2700万元, 上述数据已包括本次续保的金额),实际发生担保数额为27303.02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发生担保数额为18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发生担保数额为9303.02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无锡乘风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公司注册资本 2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兴。本公司持股74%,伟年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持股16%,盈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公司主营:风力发电机叶片、机舱罩及其它风力发电机辅助装置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并开发新产品及研发相关技术。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7,599,309.92元,总负债192,675,697.29元。2011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282,540.29元,净利润-8,017,366.21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三、 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意继续为该公司50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周期为二年(可循环使用)。
因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其它二名股东均为外方股东,无法提供相应担保。同时,其它二名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因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该对外担保行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本公司有效对外担保额累计额度为37700万元人民币(本数据已包含本次续保的金额),占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1.67%,实际发生担保数额为27303.22万元人民币,占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7.4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7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7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天奇股份办公大楼一楼)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7月16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天奇股份办公大楼一楼)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继续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乘风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12日。截至2012年7月12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
(一) 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5:00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2、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287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电话:0510-82720289
传真:0510-82720289
联系人:费新毅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287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邮政编码:214081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五、其他
(一)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1、 电话:0510-82720289
2、 传真:0510-82720289
3、 联系人:费小姐
4、 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环湖路287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5、 邮政编码:214081
6、 电子信箱:feixy@21cn.com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二)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8日
附件一:(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12年7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奇股份"(002009)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回执及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