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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2-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6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国泰大宗商品(QDII-LOF)(场内简称“国泰商品”)
    基金主代码160216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2年7月4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2年7月4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2年7月4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鉴于2012年7月4日为美国公众假日(美国独立日),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2年7月5日起将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敬请投资者做好相关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856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七匹狼(002029)非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参加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认购。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6月26日发布《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各证券投资基金获配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情况披露如下:

    基金名称获配数量(股)总成本

    (元)

    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账面价值(元)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锁定期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00034,500,000.001.09%34,530,000.001.10%12个月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23,000,000.000.80%23,020,000.000.80%12个月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00,00018,400,000.001.32%18,416,000.001.32%12个月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0,00011,500,000.000.55%11,510,000.000.55%12个月
    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0004,600,000.001.36%4,604,000.001.36%12个月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12年6月26日数据。

    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方法按中国证监会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8日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保本期到期及转入

    第四个保本期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第四个保本期由重庆市三峡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以下简称“《规则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期

    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到期日为2012年7月2日。本基金第四个保本期为2年,保本期自2012年7月27日起至2014年7月27日止(若本基金提前进入第四个保本期,保本期到期日为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第四个保本期开始日的2个公历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本基金第四个保本期的担保额度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

    3、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的到期选择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2012年7月2日(含)至2012年7月10日(含)的期间内,选择赎回本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为选择转入本基金的第四个保本期。上述不同选择对应的费率等事项请见《规则公告》。

    4、过渡期申购

    投资者可在2012年7月11日(含)至2012年7月25日(含)的期间内申购本基金。若在该期间内,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当日的申购申请金额之和达到或接近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第四个保本期的担保额度设定的规模上限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次日起停止过渡期申购业务。

    投资者在该期间内申购的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方式、费率及具体规模控制方式等事项请见《规则公告》。

    5、折算:过渡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折算日,即2012年7月26日。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同时,本基金提前进入第四个保本期。在折算日日终,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四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

    6、适用第四个保本期保本条款的情形

    在本基金过渡期限定期限内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从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默认选择转入第四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第四个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的,指折算后对应的基金份额)适用保本条款。

    第四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指在过渡期限定期限内进行过渡期申购的投资者申购并在第四个保本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以及由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第四个保本期的持有人所持有并在第四个保本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投资净额为本基金的保本金额。在保本期内赎回的部分,不计入第四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

    7、过渡期申购、到期选择的风险提示

    (1)对于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其计入第四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是其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即在其申购日至折算日(含)期间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申购人承担。

    (2)对于可享受第三个保本期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以2012年7月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价依据,计算其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与其投资净额的差额,以确定是否进行差额的偿付。即在2012年7月2日(不含该日)之后至其作出赎回或转换的有效申请日(含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3)对于可享受第三个保本期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以2012年7月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价依据,计算其可赎回金额加上保本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与其投资净额的差额,以确定是否进行差额的偿付。即在第三个保本期到期选择期间(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0日)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选择转入本基金第四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其计入第四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是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即在过渡期的基金份额净值下跌风险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三个保本期到期及转入第四个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及第四个保本期的保本条款等重要事项予以提示,其他具体事项和详细规则请参见2012年6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管理人网站上刊登的《规则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事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