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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重申住房限购政策未变
    2012-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楠 ○编辑 阮奇

      ⊙记者 朱楠 ○编辑 阮奇

      

      上海楼市限购政策近日再度缩紧,已有部分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始执行“非上海户籍居住一年以上未婚者,买房不予过户”的政策。据记者了解,上海市房管部门对此并未下发过统一文件,各区交易中心目前执行力度亦松紧不一。

      业内人士分析称,在市场憧憬政策放松的节点上,上海释放出的楼市调控政策从严信号,旨在稳定市场预期,巩固调控成果,防止房价出现过快反弹。

      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未变

      记者通过沪上多家大型房产中介机构了解到,从6月15日起,各区交易中心通过口头告知的方式明确,非上海户籍人士(不包括港、澳、台及境外人士)即便已在上海居住满一年且能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税单,在交易过户时,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结婚证明;如未婚者,不得购房。不过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上海各区交易中心对此说法不一,执行情况也松紧不同,部分区县称已收到通知并严格执行,而有些区县则表示对此事尚不知情。

      对此,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昨日回应,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根据上海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另外,对于单身人士购房问题,国家和上海住房限售政策已明确:上海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住房限购1套住房;上海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沪籍单身人士),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以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有中介机构人士告诉记者,虹口、杨浦等区交易中心对执行细则的解释是,“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必须是已婚家庭,单身人士不能算作一个家庭,无论是否有缴税或社保满一年的证明,均不能在上海购房。若按此操作,无疑进一步抬高了外地户籍人士在沪购房的门槛:不仅要满足一年以上纳税及社保要求,还必须已婚。但昨日上海市房管局的官方回应中,并未明确单身人士能否算作一个家庭。

      释放限购从严信号稳定市场

      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宋会雍认为,这是上海有意释放出的楼市调控政策从严信号。“为了应对市场回暖迹象,从政策层面压一压也有必要。”

      事实上,这已是上海第四次在实际操作层面收紧住房限购政策。2011年7月,上海叫停非本地居民通过“补缴税单”的方式取得购房资格;2012年3月,上海对户籍居民家庭成年子女购房资格进一步从严:名下无产权房且确因婚姻需要的,才可新购一套住房;2012年6月15日起,非沪籍人士补缴社保购房者在上海各房产交易中心一律不予过户;几乎在同时,非户籍单身人士在沪购房也受到限制。

      “上海限购收紧,与其他地方暗地放松形成鲜明对比,上海希望通过此举表达坚决执行国家政策的态度。”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作为房价偏高的一线城市,上海不希望看到短期内房价就出现上涨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