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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3版)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4月29日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五粮液、唐桥等8名责任人员)》,五粮液(000858)因其信息披露违法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该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该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程后进入本基金备选库,根据核心股票池审批流程后进入本基金管理人核心股票池,由研究员定期跟踪并分析。《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五粮液、唐桥等8名责任人员)》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此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1月16日至2012年3月31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11月1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自2011年11月1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6个月,仍处于建仓期中。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第二节 释义”部分,更新了关于《销售办法》的释义。

    二、“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艾德加(Stewart Edgar)先生、郑国汉先生、巴约特(Marc Bayot)先生、杨国平先生、王明权先生、李础前先生、余毓繁先生、阎小庆先生和牟永宁先生的简历;

    2、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的相关信息;

    三、“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以及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四、“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代销机构部分:

    1、新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2、对部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更新了认购结束后募集的信息。

    六、“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更新了基金合同的生效信息。

    七、“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

    1、更新了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关于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新增销售机构在此最低起点金额以上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更新了基金的转换的内容。

    八、“第十节 基金的投资”和“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新增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

    九、“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新增了网上开户与交易服务。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9日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406国电南瑞152,8184,824,464.267.32
    2600519贵州茅台16,4003,230,144.004.90
    3601989中国重工525,0552,945,558.554.47
    4000002万 科A300,0002,484,000.003.77
    5600153建发股份312,7432,289,278.763.47
    6600016民生银行312,6161,960,102.322.97
    7000858五 粮 液37,5301,232,485.201.87
    8600518康美药业93,7001,189,990.001.81
    9002304洋河股份7,9001,162,485.001.76
    10000651格力电器57,0001,158,810.001.76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500,000.00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5,040.26
    5应收申购款4,150.20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509,190.46

    阶段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2011年11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0.20%0.02%-12.60%1.06%12.80%-1.04%
    2011年11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3月31日2.00%0.91%-9.24%1.20%11.2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