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打违规新“苗头”
同时通报三起资本市场违规案件
⊙记者 马婧妤 孙霖 ○编辑 宋薇萍
29日,证监会通报了5起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包括两起期货合约价格操纵案、两起未按规定披露超比例持股信息案,以及一起操纵市场案。
严打操纵期货合约交易“苗头”
证监首先通报了对胶南市粮食储备库操纵硬麦105期货合约交易价格案和镇江宝尔胜钢铁有限公司操纵螺纹钢1107合约交易价格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宝尔胜操纵螺纹钢1107合约交易价格案特点较为突出。
该公司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两个期货账户间自买自卖即将到期的“RB1107合约”来抬高该合约结算价格,而“RB1107合约”所对应的螺纹钢实物的增值税进项税又是按照交割结算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因此,该合约交割结算价格的提高,致使宝尔胜钢铁公司的增值税进项被多计。简言之,该企业通过操纵合约结算价格,达到了增值税抵扣增加,从而少纳增值税的目的,实现了跨市场套利。
而胶南粮库则通过其法定代表人的同学操纵WT105合约2011年5月4日的交易结算价格,获取违法所得1720元。
依据相关法律,证监会分别对宝尔胜钢铁公司及胶南粮库处以2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及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两起案件均属于特定时间的期货交易价格操纵案,宝尔胜钢铁公司的操纵方式突破了以往通过操纵期货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并通过交易获利的传统模式,是新型的操纵获利方式。操纵期货合约价格是资本市场违规行为的新“苗头”,对于这种“苗头”案件,证监会将严厉查处,坚决打击。
超比例持股操纵市场难逃处罚
证监会还对两起未按规定披露超比例持股信息案作出了行政处罚。
根据深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1年10月,证监会对魏辰阳控制的5个关联账户集中交易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合计持股超过5%而未按规定披露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魏辰阳实际控制的5个证券账户在2011年3月至7月期间,通过股票交易合计持有“旭飞股份”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且未对相关持股情况进行报告和披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魏辰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在另外一起超比例持股未披露案件中,证监会调查认定,2009年1月至7月期间,刘锦荣委托他人操作17个资金账户买卖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相关账户组的质押资金由刘锦荣提供,相关权益亦归其所有。
2009年3月至7月间,刘锦荣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共20个交易日持有中银绒业股份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并未按规定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相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也未通知上市公司,同时在上述期限内继续买卖该股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刘锦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就中投新亚太中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操纵市场案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7月15日期间,新亚太以委托理财的方式,控制了北京、上海、河南、山西、福建、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开立的65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ST洛玻”,2010年7月15日最高持股量达2946.4万股,占“ST洛玻”流通股的38.9%,期间61个交易日成交量超过该股当日市场总成交量的30%;同时,41个交易日存在着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对倒“ST洛玻”的行为,其中7个交易日的对倒量超过该股当日市场成交总量的15%。不过,新亚太操纵“ST洛玻”的最终结果,却是亏损543.8万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多点布局的市场操纵案件,新亚太及其投资顾问李杰伟使用了开立于全国9个省市的65个证券账户,采用坐庄拉抬股价的手法进行操纵,企图通过多账户、广布局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意图明显,性质恶劣,应予以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新亚太处以50万元罚款,对负责新亚太股票交易的投资顾问李杰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