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4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12年6月18日,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锡泵”、“原告”)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散日立泵制造(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泵”、“被告”),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6月21日出具了“(2012)锡商初字第82号”《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并于2012年6月25日出具了“(2012)锡商初字第82号-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知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日立(中国)有限公司以本案共同原告或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二、案件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
住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高运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何宝荣
被告:日立泵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住址:无锡新区鸿山镇机光电装备工业园鸿运路7号
法定代表人:今久保寿博
2、案件起因
2005年11月30日,无锡锡泵和株式会社日立产业(2006年4月3日,株式会社日立产业被吸收合并入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合资成立日立泵,其中无锡锡泵持有日立泵30%的股权。2006年2月11日,日立泵与株式会社日立产业签订泵类技术合作合同及附件。由于大股东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至今未按照泵类技术合作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向日立泵提供锅炉给水泵、循环泵、前置泵技术,致使日立泵产品单一,主要依靠无锡锡泵向日立泵提供的产品和技术维持运作,导致日立泵成立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发展,有违当初合资各方的初衷。尤其是2011年以来,日立泵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出现亏损,且亏损呈不断扩大之势。
面对这样严峻的局面,日立泵管理层无有效的扭亏措施。无锡锡泵作为日立泵的中方股东,为了日立泵的发展,多次向日立泵董事会提出关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但日立泵未予采纳,且由于日立泵中外董事意见不一致,至今无法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经营发展、管理团队调整等重大议题。
无锡锡泵认为,日立泵继续存在会使各方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了各方股东的利益,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解散日立泵。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至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日立泵的总资产67,359.08万元,净资产18,694.92万元。2011年度,日立泵的营业收入23,364.23万元,亏损3,221.44万元。若法院最终判决解散日立泵,将有助于提升无锡锡泵的经营业绩。对于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商初字第82号”《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商初字第82号-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
2、无锡利欧锡泵制造有限公司《民事诉状》。
特此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