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2-13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2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彭东街9号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路联先生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 代表股份57145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65%。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1 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57145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57145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7145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57145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7145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7145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张晓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