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
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
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
2012-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之际,《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
《若干意见》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苏区精神,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努力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使原中央苏区人民早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若干意见》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战略定位是: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和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
《若干意见》共11章45条,主要包括:优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快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道路建设等任务,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水平,凝聚振兴发展民心民力;在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国土资源、生态补偿、人才、对口支援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现全面振兴等。
(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