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6月29日通过)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明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2-22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6月29日通过)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数140,503,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高技术针剂示范项目的议案
同意股数140,503,1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2、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关联交易调整的议案
详见2012年6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关联交易调整的公告》,由于此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即: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何勤回避表决。
同意股数65,466,3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的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的王青燕律师、李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发表见证意见,其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