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强化政府原因
导致土地闲置的责任
导致土地闲置的责任
2012-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朱贤佳
国土资源部2日举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新闻通气会,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在会上表示,将强化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责任。
王守智表示,通过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以下简称5号令)的修订,细化了因政府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情形,区分政府原因和企业原因,特别是明确了政府不按期交地、修改规划、政策调整、处置信访事件、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因政府原因导致的土地闲置,对此采取协商方式处置。
强调政府与土地使用权人在民事合同关系中的平等地位,规定因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按期交地导致土地闲置的,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加强监管。
另外,增设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闲置土地日常监管和调查处置中的法律责任,强化行政和刑事责任约束,确保相关监管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