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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2-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2-01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7月 2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1358.36万元(扣除项目尾款)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 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票发行每股人民币13.18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034万元,扣除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2,1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0,884万元。该募集资金先于2009年12月28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449001040069509帐号内,后于2009年12月30日转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新华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377005085018010024560账号内18,000万元,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推介及路演费用等其他发行费951.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9,932.2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号为449001040069509并于2010年1月12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公司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05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15-44900112000202420,000,000.00通知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15-4490011400111613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4490010400695093,865,292.65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160700411420001597410,000,000.00通知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16070041192000491555,338,881.13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005085608510002278-0059540310,000,000.00三个月定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7005085608500001175-0036753010,000,000.00通知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370050850180100245602,063,018.89活期存款
    合 计 91,267,192.67 

    注:以上存款含各项目尾款。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计划投资“年产20,000吨高档低温肉制品项目”和“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其中,“年产20,000吨高档低温肉制品项目”投资总额为13,168.87万元,由公司本部实施;“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拟投资总额为18,921.21万元,由吉林得利斯实施,实际投资20,381.09万元。

    2010年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的议案》、《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50万头生猪胴体分割和年产5,000吨调理食品加工项目的议案》、《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共计34,271.40万元建设上述三个项目。2010年2月26日,得利斯食品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三个议案。2010年3月20日,得利斯食品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还款总金额为11,000万元。

    以上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1,826.59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使用安排

    现公司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竣工,尚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358.36万元(扣除项目尾款余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不超过10%。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等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各方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1358.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1358.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

    得利斯食品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低于10%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1,358.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得利斯食品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

    基于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孙振、张荣石同意得利斯食品实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2-01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对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得利斯”)计划增加投资 8000万元,即注册资本增加至9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得利斯”)成立于1994年7 月,于2007年9月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肉制品;加工销售熟肉制品。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肉制品、冷冻制品厂房、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共投资8000万元。该项目以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注册资本的形式投资,即注册资本增加至9500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已经2012年7 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北京得利斯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定福皇庄路西

    2、法定代表人:郑云刚

    3、注册资本:1508万元

    4、公司持股比例:100%

    5、经营范围:生产肉制品;加工销售熟肉制品。

    6、截止2011年12 月31日(经审计),北京得利斯总资产60,486,634.74 元,负债总额66,326,582、94元,净资产-5,839,948.20元。实现营业收入74,467,402.08元,利润总额-4,697,350.41元,净利润-4,840,637.13元。

    截止201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北京得利斯总资产60,895,757.13 元,负债总额67,372,398.94元,净资产-6,476,641.81元。2012年1-5月营业收入33,875,317.19元,利润总额-636,693.61元,净利润-636,693.61元。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北京公司建厂时间较早,设备陈旧、厂房年限较长,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生产的要求及公司下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厂房、工艺和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满足高精度、高质量生产的需要,增强公司新品开发和整体竞争力,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更新改造完成后,有利于快速提升公司在华北市场的综合实力。北京得利斯将充分利用北京的区位优势,继续加大市场业务开展力度,完善公司在北方市场的整体布局和增强综合竞争力,不会对本公司的资金状况带来影响,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2-01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6月15日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12年7月2日召开会议,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和平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7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针对此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2-01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6月30日下午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2年6月15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臧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已竣工,同意将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1358.36万元(扣除项目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肉制品、冷冻制品厂房设备等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共投资8000万元。该项目以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注册资本的形式投资,即注册资本增加至9500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