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广告
  • 4:焦点
  • 5:产经新闻
  • 6:财经海外
  • 7:观点·专栏
  • 8:公司
  • 9:公司纵深
  • 10:产业纵深
  • 11:专版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数据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 T7:钱沿周刊
  • T8:钱沿周刊
  • 基金下半年排兵布阵:
    首选蓝筹及早周期品种
  • 每日关注
  • 机构投资者再次行使股东监督权
  • 股市何时能重拾升势
  • 基金看多短期趋势 调仓良机已现
  •  
    2012年7月5日   按日期查找
    A1版:市场封面 上一版  下一版
     
     
     
       | A1版:市场封面
    基金下半年排兵布阵:
    首选蓝筹及早周期品种
    每日关注
    机构投资者再次行使股东监督权
    股市何时能重拾升势
    基金看多短期趋势 调仓良机已现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机构投资者再次行使股东监督权
    2012-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慧娟

      兴业全球基金及东方证券敦促熔盛重工、全柴动力履行要约收购

      ⊙记者 王慧娟 ○编辑 梁伟 张亦文

      

      兴业全球基金与东方证券于日前联合发布《致全柴动力及熔盛重工要求就要约收购事项召开公开说明会的函》,要求全柴动力及熔盛重工就熔盛重工要约收购全柴动力久拖不决、迟迟未能向证监会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原因和收购后续安排情况召开情况说明会,以敦促双方履行收购要约,维护投资者利益。

      2011年4月28日,全柴动力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称,江苏熔盛重工通过产权交易方式以21.49亿元受让全椒县人民政府所持全柴集团100%的股权,成为全柴集团控股股东并通过全柴集团间接控制全柴动力44.39%的股权而触发要约收购。熔盛重工将以16.62元/股,启动对非全柴集团所持全柴动力的55.61%股权要约收购,收购最高代价将为26.19亿元。

      2011年6月29日,全柴动力发布的《关于延期上报有关补正材料的公告》称,“熔盛重工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上报有关补正材料,待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核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反垄断审查的核准后立即将补正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而根据全柴动力于2011年8月8日、2011年8月30日发布的公告,熔盛重工收购全柴集团100%股权事宜已先后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国资委批准。这意味着,获得相关核准10个月后,要约收购至今仍未履行。

      由于本次要约收购被长期搁置,已经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和质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兴业全球基金和东方证券两大机构投资者采取了此次联合维权行动。根据全柴动力一季报,兴业全球基金旗下兴全全球视野和兴全趋势分别是其第三大股东和第十大股东,两只基金共持有2.98%的股份。东方证券则为第七大股东,持有0.95%的股份。

      对于熔盛重工迟迟不向证监会提交补充材料的行为,两家机构投资者在联名公告中强调,“作为全柴动力的投资者,我们希望熔盛重工配合全柴动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传闻澄清义务的同时,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召开情况说明会,就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事项做出解释:一是熔盛重工迟迟未能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补正材料具体是什么以及迟迟未能提交的真实原因;二是何时可提交补正材料,以及要约收购事项后续如何安排。我们期望全柴动力及熔盛重工通过对上述事项的公开说明,充分尊重股东的知情权。”

      这是继基金集体否决双汇发展议案、参与推选格力电器董事之后,机构投资者又一次以主动干预的方式促进上市公司履行责任。业内人士认为,更好地激发机构投资者的股东意识,有利于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同时,也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