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文彬 ○编辑 邱江
“现金奶牛”、“中国灯王”、连续十年的“金牌董秘”,佛山照明一直为投资者所津津乐道。然而,佛山照明近年来却一直是负面新闻缠身,诸如内幕交易、高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泄密门”等。如今,佛山照明的又一桩“丑闻”——与四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被隐瞒多年至今,在监管部门的严查之下被“揪出”。
佛山照明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两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称,广东证监局经查发现,在佛山照明2009年年报、2010年中报及年报、2011年中报及年报等定期报告中,未披露其与佛山施诺奇加州电气有限公司、佛山市斯朗柏企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内容;同时,亦未披露与(香港)青海天际稀有元素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以及与其共同出资设立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广东证监局认为,佛山照明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行为,违反了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决定对佛山照明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要求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补充披露与上述四家公司的关联关系及近三年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更正后的2011年年度报告;同时,应当在补充披露公告后5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记者翻阅佛山照明近年来的违规记录发现,佛山照明信息披露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由来已久,屡改屡犯。2008年7月,广东证监局就对公司进行过相应处分,要求公司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问题进行整改;2010年,广东证监局又两次发函,要求佛山照明对信息披露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进行整改,以及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信披不完整、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的行为,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够规范的行为进行相应整改。同样在2010年,深交所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连续三次对佛山照明发关注函,对当时的“将公告投资1亿元做锂电池项目”的泄密事件予以高度关注,要求佛山照明对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或泄漏信息的情形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