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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2-07-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2—01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介休市新泰钢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于2011年7月25日签署了《贷款互相担保协议》,约定互相就对方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信用担保,互保期限为5年,在此期限内,新泰钢铁为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20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新泰钢铁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13亿元人民币。该互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7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以上协议,近日公司为新泰钢铁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府东街支行申请的为期二年的贰亿元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此外,新泰钢铁之前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的叁亿元《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贰亿元国内信用证已偿还,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相应解除。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新泰钢铁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68亿元。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