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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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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2年付息公告
    2012-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2临-016

      债券简称:11湘电债 债券代码:12208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01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7月16日支付2011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14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本次付息”)。根据《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债券品种: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债券简称:11湘电债。

      债券代码:122084。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9.5亿元。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6.18%,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

      起息日:2011年7月15日。

      利息登记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7月15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7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 “11湘电债”的票面年利率为6.18%,每手“11湘电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61.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9.44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及兑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13日。

      2、本次付息兑息日为2012年7月16日(2012年7月15日为法定节假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2年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湘电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依据兑付兑息协议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兑付兑息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兑息日前的第2个交易日(2012年7月12日)16:00时前将本次付息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本期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302号

      法定代表人:周建雄

      联系人:李怡文

      电话:0731-58595252

      传真:0731-58595252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座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杨严、吴东强、康乐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72

      邮政编码:100140

      (三)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徐瑛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