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2-063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由于2012年7月9日上海证券报出现关于公司神华宁煤投标项目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股票于7月9日开市起临时停牌,7月10日开市起复牌。
二、风险提示
1、中标结果目前尚在公示程序中,公司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合同尚未签订;
2、合同制造周期较长,其中可能出现生产计划变动、材料采购、资金安排、对方付款迟延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无法按期交货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确认的风险;
3、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合同对方资金安排、违约等情形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4、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
三、合同竞标概况
2012年6月,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超限设备B包采购项目的竞标,神华宁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标、定标,初步确定公司中标,并于7月3日发布《关于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目前公司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采购合同(以下统称“本合同”或“合同”)
根据公司章程及合同评审相关规定,本合同签署前经合同评审委员会评审、总经理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俭
注册资本:100.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涉及煤炭开采洗选、煤化工、煤炭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铁路、发电、房地产、机械制造与维修等,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和煤化工。
神华宁煤是神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势骨干企业。2002年12月,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亘元、太西、灵州三大煤业集团和原宁煤集团公司深度重组成立了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月,自治区政府又与神华集团合资合作,通过增资扩股方式组建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神华集团占51%,宁夏政府占49%。
2、神华宁煤是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主力军,承担着国家亿吨级煤炭基地和世界级现代煤化工基地建设重任,原煤产量达到7012万吨,资产总额达到750亿元,一大批煤矿、煤化工、铁路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并投产,先后荣获“中国矿业十佳企业”、“全国煤炭优秀企业”、“西部开发优秀创业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民族进步企业模范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企业文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十二五”时期,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将积极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大煤炭,做足电力,做强煤化工,做精碳基材料,做优铁路运输,加快建成国家级煤、电、路、化特大型综合能源基地,奋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3、神华宁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神华宁煤签订合同总金额为73.5万元。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超限设备49台套
2、合同签署时间:尚未签订
3、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合同履行期限:约18~20个月
5、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由综合制造费和主材费构成,其中综合制造费金额约2亿元人民币,合同主材的具体金额需经买方、卖方和主材供应商三方协商后确定。若主材由我公司采购,则预计本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以上,若不由我公司采购或部分采购,预计本合同总金额不超过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无论采取哪种主材购买方式,对该项目产生的利润影响不大,该项目中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源于综合制造费。
六、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预计在2013年度、2014年度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