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2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7月9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电话形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冯涛、冯波、孙集平、叶如棠、郝吉明及王继德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对公司现行《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取代现行《信息披露制度》。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制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制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制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关于制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9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2-2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6月8日及2012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并受让方亚飞所持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2.5%股权的议案》,《关于受让陈德忠和杨惠珠所持深圳市东江利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关于受让陈惠根所持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东江环保2012-10及东江环保2012-1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关于增资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并受让方亚飞所持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2.5%股权的议案》
2012年6月8日,本公司分别签订了《增资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3,300万元对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清远新绿”)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以人民币1,375万元受让清远新绿自然人股东方亚飞持有其12.5%股权。2012年7月6日本公司收到上述事项的股权过户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文件,本公司现持有清远新绿62.5%股权。
(二)《关于受让陈德忠和杨惠珠所持深圳市东江利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2年6月21日,本公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东江利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东江利赛”)自然人股东陈德忠及杨惠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本公司分别以人民币298.75万元受让陈德忠、杨惠珠各自所持有的东江利赛10%股权(合计20%股权)。2012年7月5日本公司收到上述事项的股权过户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文件,本公司现持有东江利赛100%股权。
(三)《关于受让陈惠根所持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与珠海市清新工业环保有限公司(“珠海清新”)自然人股东陈惠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1,200万元受让陈惠根所持有的珠海清新40%股权。2012年7月9日本公司收到上述事项的股权过户登记及工商变更手续文件,本公司现持有珠海清新75%股权。
三、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