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新举措
防控工作纳入国企考核初步形成内外监管机制
⊙记者 胡义伟 ○编辑 龚维松
针对国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相对频繁的特点,近日,江苏证监局与省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15个方面明确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落实内幕交易防控措施方面的责任,细化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内幕信息的流转与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信息披露的流程。《实施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完善国有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工作平台和监管依据。
据悉,《实施意见》将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纳入国有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并明确了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国有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内幕信息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的职权,初步形成国资系统内幕信息管理的国资系统内部考核问责与证监系统外部监管的综合监管机制。
记者从江苏证监局了解到,从2010年国办发〔2010〕55号文颁布以来,该局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贯彻打防并重的理念,发挥内幕交易防控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多措并举,积极探索适应江苏资本市场特点的内幕交易防控举措,建设具有辖区特色的内幕交易防控综合体系。一方面,通过上市公司高管培训、年报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大对上市公司内幕交易防控的培训力度,强化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一方面,主动加强与省国资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突出重点,推进上市公司落实内幕交易防控相关制度措施;同时,强化检查督促,以“快速反应、高效查处”为标准,加强违规事件查处力度。此外,注重加强宣传,营造防控内幕交易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按照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明伟要求,目前江苏证监局已制定贯彻落实证监会下发的“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两个司法文件”的详细工作方案,确立了组织落实、媒体宣传、加强外联、检查总结、交流推进、强化培训等6项重点内容,集中宣传和培训时间为期半年,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凝聚全行业力量,整合地方政府和党政机关资源,开展面向全社会尤其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专项工作。
下一阶段,江苏证监局将推进省内幕交易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发挥工作,通过与江苏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不断积累内幕交易综合防控工作经验,继续做好内幕交易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