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锐 ○编辑 祝建华
长安汽车集团与福特汽车在重卡领域合资合作一事日前终于进入实质操作阶段。种种迹象显示,江铃汽车或将成为双方本次合作的资本运作平台。
重庆产权交易所最新披露信息显示,长安汽车集团及其大股东兵装集团已将所持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长安重汽”)合计100%股权予以挂牌出让,挂牌期从7月6日至8月2日,股权转让价为2.7亿元。
作为本次挂牌标的,长安重汽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型重车生产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各类高中低档自卸车、牵引车、燃气车、专用车等。该公司2011年、今年前5月净利分别为-3958万元和85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截至今年3月末)为2.59亿元,与本次挂牌价大致相当。
一个不可忽视的大背景是,自去年5月以来,外界便传闻称福特汽车有意进入中国重卡市场,所采取的方式则是与长安汽车集团合作重组长安重汽。另有媒体报道披露,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今年3月中旬曾会见福特(中国)董事长萧达伟一行。该报道指出,“为加快太原长安重汽发展,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影响企业发展的品牌、技术等制约性因素,长安汽车集团决定与业已合作多年的福特汽车深化合作,以太原长安重汽现有平台为基础,重组太原长安重汽。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如今来看,福特汽车针对本次合作并未采取直接入股的方式,而是引入了上市公司作为“中间桥梁”。
根据长安汽车集团方面所列转让“门槛”,长安重汽股权的受让方需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存续期为5年以上;还需具有商用车制造能力和完善的销售网络,且2011年度商用车销量不低于15万辆。此外,受让方注册资本应不低于8亿元,近3年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
仔细翻查长安汽车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资料不难发现,上述条件似为江铃汽车“量身定做”。2011年年报显示,主要从事商用车业务的江铃汽车去年销售整车19.5万辆,剔除部分SUV产品外,其商用车销量恰好超过15万辆。同时该公司总股本为8.63亿股,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也远高于5%,均符合上述条件。
此外,依据江铃汽车表述,公司控股股东为江铃控股和福特汽车(持有30%股权),而长安汽车集团则间接控制江铃控股50%股权,如此股权搭配显然已为福特、长安今后的深度合作创造了“天然”契机。
记者昨日就此事采访江铃汽车,公司人士对竞购长安重汽一事未置可否。与此相对比,长安汽车相关人士则明确表态称“长安汽车自身不会参与股权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