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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日本右翼政客
    补点历史常识
    2012-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剑梅

      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际,日本右翼政客和遭遇执政危机的野田政府制造事端,借所谓“购买”钓鱼岛哗众取宠,图谋政治私利。这种做法严重伤害中国人民感情,公然侵犯和挑衅中国领土完整与主权,使中日关系在炎热的夏季遭遇危险的寒流。

      中国政府已经一再进行严正交涉,态度坚决不容任何误读:中国的神圣领土决不允许任何人拿来买卖,中方决不允许日方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美联社9日的报道指出,日本政府此举“将加剧这两个亚洲大国之间的紧张”。显然,对此日方应负全部责任。

      在此,很有必要为日本的右翼政客补一点历史常识。钓鱼岛列岛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中国台湾的大陆性岛屿。自古以来,中国台湾、福建等省渔民一直到岛上从事捕鱼、采药等生产活动。

      自明朝初年起,钓鱼岛列岛就属于中国版图。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明朝政府将其作为海上防区确立了统治权,明以后中国许多文献对这些岛屿都有记载。在日本1783年和1785年出版的标有琉球王国疆界的地图上,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

      日本觊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始自19世纪80年代,但在1894年甲午海战爆发前,日本政府没有对中国拥有钓鱼岛列岛主权提出过异议。1895年1月14日,日本趁甲午海战大胜之机,窃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4月,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1900年,日本开始改称钓鱼岛列岛为“尖阁群岛”。

      已故日本著名史家井上清1972年出版《“尖阁列岛”——钓鱼岛列岛的历史解析》一书,列举详尽的中日史料指出:“所谓的‘尖阁列岛’中的任何一个岛屿从未归琉球领属,而是自古以来就归中国领属……‘尖阁列岛’——正确地说应称为钓鱼岛列岛,是日本通过甲午战争从中国窃取的。日本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投降后,本应根据公告中的领土条款把这些岛屿归还给中国。”

      中国政府历来反对日本窃取钓鱼岛等岛屿的图谋。二战后,日本被美国占领。美国片面宣布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中国政府历来认为其非法。1971年,美日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美日践踏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非法行径遭到中国政府强烈抗议,并引发世界各地华人保卫钓鱼岛运动的浪潮。

      史实如山,铁证如山。正如多位中日史家所考证,钓鱼岛列岛最先是由中国命名并编入历史版图的;是由中国首先发现、记载、利用、管辖、保卫的;无论从历史归属还是法理依据来看,中国对钓鱼岛列岛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本之窃取钓鱼岛列岛,是近代日本快速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最终给亚洲、也给本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侵略历史的一部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至今仍在发酵,妨碍中日关系健康发展。

      中国政府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一直采取克制的态度,希望通过外交努力解决争议和分歧,但这绝不等于听任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一再发生。日本右翼和政府应充分认识到钓鱼岛等问题直接关系到中日邦交的政治基础和两国关系的大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立即停止导致形势复杂化和扩大化的行动。(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