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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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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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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2-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2-01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2年7月13日,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涪陵榨菜”)股东东兆长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兆长泰”)与东兆长泰控股子公司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兆长泰将其所持涪陵榨菜股份32,200,000股中的11,592,000股(占涪陵榨菜总股本的7.4787%)转让给北京一建,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权转让情况简介

    2012年7月13日,公司接到股东东兆长泰的通知,拟将其所持有涪陵榨菜部分股份11,59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涪陵榨菜总股本的7.4787%,协议转让给控股子公司北京一建,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7,581,360元。转让完成后东兆长泰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0,608,000股,占涪陵榨菜总股份13.2913%;北京一建持有本公司股份11,592,000股,占涪陵榨菜总股份的7.4787%。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5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5号

    法定代表人:郭向东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41150564

    三、股份协议转让主要内容

    甲方: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转让股份数额:甲方持有涪陵榨菜 32,200,000股,占涪陵榨菜总股本的20.77%,性质为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甲方同意将涪陵榨菜11,592,000股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转让的股份。

    2.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参考《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中所载明的涪陵榨菜每股净资产值人民币5.83元的基础上,将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5.83元,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67,581,360元。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自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任何一方拟变更付款方式的,均应与另一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后可变更。

    4.税费承担: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所涉之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交易所收取的税费,由甲方及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交易所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双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其他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支出方自负。

    四、其他事项

    本次协议转让股权所涉及到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东兆长泰与北京一建于2012年7月1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2-01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涪陵榨菜

    股票代码:0025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1号楼10层11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1号楼10层1101

    联系电话: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2年7月13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榨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涪陵榨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名称: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1号楼10层1101

    3.法定代表人:郭向东

    4.注册资本:20,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所承接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设备租赁(不含汽车);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建筑装修装饰、钢结构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7.经营期限:自200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3日

    8.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9347611

    9.组织机构代码:78480205-1

    10.税务登记证号:110102784802051

    11.股东及持股比例:北京崇德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北京市嘉泰和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

    12.通讯方式: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1号楼10层1101;邮编,100020;电话,010-858751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间接持有境外上市公司INET-SCHOOL35%的股份外未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东兆长泰因自身发展需要,转让所持涪陵榨菜部分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东兆长泰仍持有涪陵榨菜5%以上的股份,仍是涪陵榨菜前五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兆长泰在未来 12个月内无意直接或间接增加或减少其在涪陵榨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兆长泰与北京一建于2012年7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1、转让方:东兆长泰

    2、受让方:北京一建

    3、转让股份:涪陵榨菜11,592,000股股份

    4、转让股份比例:占涪陵榨菜股份总数的7.4787%

    5、转让价格:5.83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67,581,360元。

    6、协议签订时间:2012 年7月13日

    7、自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任何一方拟变更付款方式的,均应与另一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后可变更。

    8、协议生效条件:自协议转让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中涉及的涪陵榨菜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涪陵榨菜32,200,000股股份,占涪陵榨菜股份总数的20.7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涪陵榨菜13.2913%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一建持有涪陵榨菜7.4787%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仍然是涪陵榨菜前五大股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涪陵榨菜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如下: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郭向东

    签署日期:2012年7月1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郭向东

    日期:201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2-019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涪陵榨菜

    股票代码:0025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5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5号

    联系电话: 010-63562502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 2012年7月13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榨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涪陵榨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5号

    3、法定代表人:郭向东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飞机)的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制造、加工建筑施工升降机、混凝土结构件;加工商品混凝土;承担本单位货物及部分社会运输;仓储服务;租赁建筑机械;为建筑材料性能测试提供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钢模板、钢支柱、钢脚手架、钢脚手板、碗扣式钢脚手架、异形钢模及配件的维修、租赁、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二级;建筑防水工程施工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二级;市政建设工程施工二级的第1、2、7三项。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内的各类消防工程施工。可承担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变配电室安装工程施工;安装、维修保养电梯;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劳务服务。

    7、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41150564

    8、经营期限:2006年9月18日至2056年9月17日

    9、组织机构代码:10162908-6

    10、税务登记证号:110104101629086

    11、股东及持股比例: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北京建工集团(持股49%)。

    12、通讯方式: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5号;邮编,100054;电话,010-635625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北京一建对涪陵榨菜进行股权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一建在未来 12个月内无意增加或减少其在涪陵榨菜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协议转让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兆长泰与北京一建于2012年7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基本内容如下:

    1.转让方:东兆长泰

    2.受让方:北京一建

    3.转让股份:涪陵榨菜11,592,000股股份

    4.转让股份比例:占涪陵榨菜股份总数的7.4787%

    5.转让价格:5.83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67,581,360元。

    6.协议签订时间:2012 年7月13日

    7.在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任何一方拟变更付款方式的,均应与另一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后可变更。

    8.协议生效条件:自协议转让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中涉及的涪陵榨菜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涪陵榨菜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涪陵榨菜11,592,000股股份,占涪陵榨菜股份总数的7.478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披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涪陵榨菜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如下: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郭向东

    签署日期:2012年7月1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协议》。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郭向东

    日期:2012年7月13日

    涪陵榨菜/上市公司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兆长泰/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一建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书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留地身份证号码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郭向东董事长中国中国330724196110XXXXXX
    郭向英董事兼经理、总裁中国中国330106196703XXXXXX
    汪涛董事中国中国360104197011XXXXXX
    杨勇董事中国中国330724197609XXXXXX
    张汉文董事中国中国330702197009XXXXXX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29号
    股票简称涪陵榨菜股票代码0025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1号楼10层110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 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32,200,000 股。

    持股比例:20.7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本次权益变动数量为11,592,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20,608,000股。

    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比例7.478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股份比例为13.29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涪陵榨菜/上市公司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一建/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兆长泰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书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留地身份证号码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郭向东董事长中国中国330724196110XXXXXX
    戴彬彬副董事长中国中国110108196801XXXXXX
    郭向英董事中国中国330106196703XXXXXX
    刘 船董事兼总经理中国中国110101197207XXXXXX
    田 琦董事兼党委书记中国中国110101195503XXXXXX
    闫德中董事兼财务总监中国中国110104195605XXXXXX
    张晓凡董事兼副总经理中国中国110104195804XXXXXX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29号
    股票简称涪陵榨菜股票代码0025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5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 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本次权益变动数量为11,592,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11,592,000股。

    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比例7.478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比例为7.4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