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12—01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0.018 元
●股权登记日:2012 年7 月 19 日
●除息日:2012 年 7月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7 月 26日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于 2012 年 5月 25 日获得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5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20元现金红利(含税)。
2、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个人股东,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18 元;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8 元;
除前述 QFII 以外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20 元。
二、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
1、股权登记日:2012 年 7月 19 日
2、除息日:2012 年 7月 20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7 月 26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12 年 7 月19 日下午 15:00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
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
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时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联系机构:公司证券处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
咨询电话:024-56676495
传 真:024-56676495
联 系 人:赵越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7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