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版)
认购金额M(美元)(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M<20万 | 1.0% |
20万≤M<40万 | 0.6% |
40万≤M<100万 | 0.3% |
M≥100万 | 200美元/笔 |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
每类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及100万美元(含)以上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人民币基金份额、美元现钞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分别以人民币元和美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人民币,则其可得到的人民币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0%)=99,009.90元人民币
认购费用=100,000.00-99,009.90=990.10元人民币
认购份额 =99,009.90/1.00+50.00/1.00 = 99,059.9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万元人民币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59.90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万美元(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0美元,募集期最后一日美元估值汇率为1美元对人民币6.3205元(即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则其可得到的美元(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0%)=99,009.90美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009.90=990.10美元
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1.00/6.3205=0.15821533美元
认购份额 =99,009.90/0.15821533+10.00/0.15821533 = 625,855.29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万美元(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认购本基金,可得到625,855.29份美元现钞或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
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程序,请参阅本公告。
5、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6、认购最低限额
人民币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以人民币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人民币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美元现钞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以美元现钞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
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以美元现汇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以美元现汇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美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直销中心不开通个人投资者外币认购业务)。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7、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8、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9、已购买过易方达开放式基金(不包括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人民币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结算账户,和/或指定一个美元现汇银行账户作为投资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对应币种的结算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5、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 号城建大厦26 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B座8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上海市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2706-2708 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efunds.com.cn
(二) 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 到营业结束,15:00 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资金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 其他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机构投资者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至少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后的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6)《印鉴卡》;
(7)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
(8)提供有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或预留印鉴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3、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以美元现汇认购本基金前必须增加美元现汇银行账户作为往来结算账户,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资者填写并加盖预留印鉴或机构公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指定美元现汇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预留印鉴或机构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加盖预留印鉴或机构公章),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及其他账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或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五) 缴款方式
1、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2、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认购人民币基金份额的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人民币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以下人民币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美元现汇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以下美元直销专户。美元划款的资金在途时间较长,请机构投资者提前划款。
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美元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账号:44014051600220501933
(3)注意事项:
①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应写明:投资易方达基金产品。
③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资金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代销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 号城建大厦26 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B座8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上海市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2706-2708 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efunds.com.cn
(二) 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 到营业结束,15:00 以后交易作为次日交易(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 其他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个人投资者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并提供复印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出示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并提供复印件;
(4)填妥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或复印件;
(3)出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五) 缴款方式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资金。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3、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人民币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以下人民币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个人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4、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资金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基金托管人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基金份额持有人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28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陈晓梅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32169999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28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6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B座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魏巍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贸大厦2706-2708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璟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中心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 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2)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嘉朔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吴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电话:021-3857697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7)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8)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9) 瑞银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牟冲
联系电话:010-583281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传真:010-59228748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10)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11) 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联系电话:0571-87822359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12) 山西证券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13) 中航证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67686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14)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联系人:宋歌
联系电话:021-5012208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5) 厦门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传真:0592-5161140
网址:www.xmzq.cn
(16) 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四)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安冬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庄贤
联系人:沈兆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