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0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 61971666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8.04 %。公司 4 名董事、 3 名监事、 1 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开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乘风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 61971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祁丽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