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2-23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是否有否决议案:否
●是否有修改议案:否
●是否有补充议案:否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7月16日
2、通知时间:2012年6月30日
3、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4层会议室
4、出席人:董监高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1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0802938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33 |
(二)股东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万元人民币
类别 | 内容 | 原预计金额 | 本次增加金额 | 新预计金额 |
采购原料 | 平板显示器件 | 750000 | 100000 | 850000 |
接受劳务 | 半成品加工 | 7700 | 1800 | 9500 |
开发设计 | 1200 | 3200 | 4400 | |
设备出租 | 生产设备 | 1250 | 1100 | 2350 |
与关联财务公司交易 | 存款 | 200000 | 100000 | 300000 |
贷款等融资业务 | 100000 | 150000 | 250000 | |
结售汇(美元) | 0 | 5000 | 5000 |
同意12201616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8.93%;
反对1318274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7%;
弃权0股。
关联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2012-2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7月15-16日,新金融观察报刊发《海信“骗补”之疑》文章,后被部分媒体更改文章标题为《海信骗补之疑:超高业绩增速涉嫌财务操作》,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申请,7月16日下午停牌。
公司董事会郑重声明如下:
1、就《海信“骗补”之疑》文章中提及公司节能补贴存在不规范操作。我公司声明,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节能补贴政策,无不规范操作,无任何不规范行为。
国家从6月1日开始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海信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与入围评审,严格按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目录(第一批)要求,在终端组织销售。公司要向国家申报补贴,需提供完整的补贴手续,包括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以及消费者签字确认的补贴确认函,全套手续严密,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流程规定操作,无不规范行为。
2、就《海信骗补之疑:超高业绩增速涉嫌财务操作》的文章,我公司声明,该报道毫无事实依据。该报道中,称“海信撤离淄博的根本原因是其在电视行业竞争衰弱的体现”,这种说法纯属臆断。公司关闭辽宁、山东临沂、山东青州等传统的电视机生产基地,是公司依据电视产业技术发展趋势所做的战略调整,和依据市场拓展需要,对生产基地布局所做的合理优化。
我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3、公司已向相关媒体及个人,发出法律公函,对不符合事实的言论,公司要求其迅速终止并纠正。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以上,特此声明。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