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
“债务”警报解除
“债务”警报解除
2012-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见习记者 徐晶晶 ○编辑 全泽源
伊力特近日公告,2001年公司为新天国际公司约1.52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近日终获免除。这意味着公司无需偿还连本带息约2.3亿元的“债务”,公司资金链紧张风险彻底得到化解。此前该“债务”比公司2011年盈利约2亿还高。
2001年5月28日,伊力特为新天国际公司提供了约1.52亿元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10年。2011年3月21日,此项贷款到期,新天国际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2010年公司两度收到贷款催收通知。2010年12月6日,伊力特接到中国进出口银行的通知:务必于2011年1月31日以前履行向新天国际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义务,向进出口银行清偿逾期贷款本金及相应使用费。如果进出口银行未能在2011年1月31日以前收到上述款项,进出口银行将对伊力特提起诉讼。但在新天国际公司的积极争取下,截至目前,警报已解除,中国进出口银行也未对伊力特提起诉讼。
近日,新天国际公司通知伊力特,财政部同意将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所借1.51亿元人民币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所借款转增国家资本金,并免除借款使用费、滞期费,相应豁免中国进出口银行相关的还款义务。
对于伊力特而言,这笔贷款担保如同一个悬于头上多年的警报,如今终获解除,公司上下都舒了一口长气。新疆一位会计师分析,以2011年为例,当年伊力特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亿余元,加上应收账款3042万元,假设伊力特应收账款全部收回并且应付账款都不予支付的情况下,可用资金也仅有1.4亿余元,如果全部用来偿还2.3亿元的贷款,会对公司产生巨大影响,导致资金链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