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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初裁银联涉嫌垄断
    2012-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商务部称对个别认定条款持保留意见

      在WTO打了两年的官司,7月16日晚间有了初步的结果。WTO初裁认为,银联在人民币计价的支付卡清算交易中存在垄断,违反了WTO相关规则。

      ⊙记者 颜剑 ○编辑 枫林

      将认真评估专家组报告

      公布于WTO组织的报告显示,美方认为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金融和其他服务条款中的承诺,中国应向外国电子支付提供商开放市场。专家组对此未予认同。但同时,专家组提出,对于已经在中国建立分支机构,并且已经在中国提供服务的电子支付提供商,中国应该履行向其开放市场的义务。

      此外,专家组报告没有完全支持中国银联在所有人民币支付卡的交易中保持垄断供应商地位。但专家组同时认为,银联在某些类型的人民币计价的支付卡清算交易中确实存在垄断。

      关于银联卡标识和支付卡处理设备的申诉,专家组支持了美方的观点。美方投诉认为,中国要求所有商家的支付卡处理设备需与中国银联的系统相一致,此举使得其他国家的支付服务提供商不得不和商家谈判以获取接入途径。

      同时,中国要求包括双币卡在内的所有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支付卡必须具有银联标识,而美方认为以上这些要求实际上是对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商务部昨日就此事称,专家组驳回了美方关于银联市场地位的指控,认定涉案措施没有禁止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中国市场;驳回了美方关于外国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跨境方式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主张;认定外国服务提供商在中国设立商业存在须满足中方服务贸易减让表的有关设立要求。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指出,中方对专家组的上述裁决表示欢迎。但他同时指出,专家组认定涉案的电子支付服务属于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开放的“所有支付和汇划服务”,中方对此持保留意见。沈丹阳表示,中方将认真评估专家组报告,并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中国银联相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对于此次WTO的初裁,中国银联的回复以商务部发布信息的为准。中国银联将一如既往联合银行卡产业各方大力推进银行卡的普及应用,并努力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满足国际化的市场需求。”

      中美两国均有60天时间来决定是否对世贸组织这一裁定提出上诉。

      美国贸易代表柯克当天表示,世贸组织的这一裁决将给美国增加6000个就业机会,同时有助于中国消费者更多地购买高品质的美国产品。

      

      银联与Visa之争

      中美在WTO组织的诉讼实际上是中国银联在对外拓展海外市场,以及Visa、万事达进入中国市场之时利益的博弈。

      最新数据显示,中国银联推动商业银行发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银联卡23.5亿张,占国内银行卡发卡总量80%以上,占银联自主标准确立以来国内银行卡发卡量90%以上。

      而在海外市场,2004年,银联提出国际化战略,从香港起步,将银联受理网络延伸到全球125个国家和地区,境外受理商户达到720万户,ATM达到93万台,成为全球最大的借记卡受理网络和全球主要ATM受理网络。

      截至目前,从交易量看,银联卡占全球市场21.8%,银联成为全球第三大银行卡品牌。

      作为成立50余年的国际最大的支付清算组织,VISA在全球几乎以同一种模式发展:搭建清算网络、推介品牌、吸收会员银行、要求会员银行发行带有VISA标志的银行卡,并以收取网络的转接费作为利润来源。

      但在中国,人民币银行卡清算网络由银联独家运营,尽管VISA在国内拥有较多用户,它却至今无法在此地建立一套完整的发卡程序。VISA在中国的角色仅限于同中资银行合作发行双币卡,并不能从双币卡境内业务中获得收益。

      因应此种形势,自2010年6月份开始,VISA就向全球会员银行发函要求,2010年8月1日起,凡是在中国大陆境外受理带Visa标识的双币种信用卡时不论是刷卡消费还是ATM取现都不得走中国银联的清算通道,否则VISA将重罚收单银行第一次将罚款5万美元,如果收单行再犯,每月将罚款2.5万美元。

      随着争端的升级,战火燃烧到政界。2010年9月15日,当时的美国贸易代表罗恩·柯克宣称美国已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两项针对中国贸易纠纷案的磋商请求其中之一就是关于美国电子支付服务供应商在中国受限案。2011年2月11日,美国提请成立专家组;2011年7月4日,由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指定的专家组正式开始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