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评论
  • 12:调查
  • A1:公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市场
  • A8:研究·市场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二季度报告
  •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二季度报告
  •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2年第二季度报告
  •  
    2012年7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A1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43版:信息披露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二季度报告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二季度报告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2年第二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2-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65%-95%,债券投资0%-3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5%-35%,权证投资0%-3%。本基金投资于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股票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本基金自2008年10月22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9年4月21日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季度经济出现了超预期幅度的下滑,尽管货币当局适度调整了货币政策,但力度有限,经济数据及企业盈利数据对市场仍不时产生负面影响。

    从结构来看,周期性行业受经济下滑的影响下跌明显,消费类及业绩增长较为明确的部分中小市值股票有明显超额收益。

    投资组合方面,本基金继续持有低估值蓝筹股,减持资源股,增加了利率敏感行业的配置。

    随着经济逐步见底及流动性的逐步改善,市场总体的估值水平仍将缓慢上升。在此过程中企业盈利的分化将会比较明显,我们看好业绩稳定的蓝筹股及业绩增长确定的成长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2年2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4%,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12%。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7.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
    基金主代码260111
    交易代码2601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10月2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24,756,154.84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因治理结构改善而使公司内部管理得到明显提升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等分析系统,基于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和FVMC等选股模型作为个股选择的依据,同时依据景顺长城风险管理系统和绩效评估系统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风险程度高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2年4月1日 - 2012年6月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25,403,063.83
    2.本期利润2,065,463.1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9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13,152,533.7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48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0.64%1.31%0.76%0.89%-0.12%0.42%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邓春鸣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0月22日-11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学士、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CFA。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证券投资部和资产管理部,也曾担任宝盈基金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07年3月加入本公司。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98,823,411.2490.20
     其中:股票198,823,411.2490.20
    2固定收益投资-0.00
     其中:债券-0.00
     资产支持证券-0.00
    3金融衍生品投资-0.00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8,480,456.238.38
     --0.00
    6其他资产3,114,171.371.41
    7合计220,418,038.84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0.00
    B采掘业11,557,944.005.42
    C制造业77,373,078.2436.30
    C0食品、饮料14,142,411.006.63
    C1纺织、服装、皮毛-0.00
    C2木材、家具-0.00
    C3造纸、印刷-0.00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9,000,252.904.22
    C5电子-0.00
    C6金属、非金属33,244,537.5215.60
    C7机械、设备、仪表20,985,876.829.85
    C8医药、生物制品-0.00
    C99其他制造业-0.00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00
    E建筑业-0.00
    F交通运输、仓储业-0.00
    G信息技术业-0.00
    H批发和零售贸易4,392,165.002.06
    I金融、保险业61,027,447.1828.63
    J房地产业28,423,944.3213.34
    K社会服务业5,803,575.002.72
    L传播与文化产业-0.00
    M综合类10,245,257.504.81
     合计198,823,411.2493.28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336新华保险403,70013,822,688.006.48
    2601601中国太保591,66013,123,018.806.16
    3601318中国平安265,30012,134,822.005.69
    4300157恒泰艾普586,40011,557,944.005.42
    5000629攀钢钒钛1,488,4949,794,290.524.59
    6601628中国人寿523,4659,579,409.504.49
    7600585海螺水泥621,2009,206,184.004.32
    8600383金地集团1,325,4008,588,592.004.03
    9300124汇川技术360,3968,217,028.803.85
    10600519贵州茅台30,9007,389,735.003.47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898,393.37
    2应收证券清算款2,031,113.10
    3应收股利90,763.20
    4应收利息2,321.95
    5应收申购款91,579.75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114,171.3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33,809,122.7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6,683,125.4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5,736,093.3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24,756,154.84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