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销售机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销售机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12年7月23日起,本公司旗下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以下简称“本基金”)参与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三、费率优惠安排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如在网上办理,则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如在柜台办理,则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如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如通过临柜方式办理,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申购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手机证券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扣款成功,享受如下申购费率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相关费率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或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 600 8008
公司网址 www.china-invs.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1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7、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关于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销售机构基金网上交易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投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以下简称“本基金”),经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12年7月23日起,本基金参与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相关销售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三、费率优惠安排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最低享有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优惠活动截止至2013年6月28日15:00)
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6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通过电话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上述两项最低优惠费率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手机证券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申购本基金,并扣款成功,享受如下申购费率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助式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券、自助热自助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手机证券委托软件申购本基金,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并公告。本基金相关费率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ywg.com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或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址 www.china-invs.cn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5、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关于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实行网上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2年7月23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中海e家”(以下简称“中海e家”)实行费率优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
(一)适用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且已注册成为“中海e家”客户的个人投资者。
(二)费率标准
投资者通过“中海e家”申购本基金将执行如下费率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 简称 | 申购金额(M) | 标准费率 | 网上交易费率 | |||
兴业卡 | 中行卡 | 农行卡 | 建行卡 招行卡 | |||
浦发卡 | ||||||
中信卡 | ||||||
工行卡 | ||||||
光大卡 | ||||||
上海银行卡 温州银行卡 | ||||||
中海保本混合 | M<100万 | 1.20% | 0.60% | 0.72% | 0.84% | 0.96% |
100万≤M<500万 | 0.80% | 0.60% | 0.60% | 0.60% | 0.64% |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每笔1000元 |
二、网上定投费率优惠
(一)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持有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卡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温州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及开通“天天盈”账户,并已注册成为“中海e家”客户的个人投资者。
(二)费率标准
投资者通过“中海e家”定投本基金将执行如下费率标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简称 | 申购金额(M) | 标准费率 | 网上定投费率 | |
农行卡 | 招行卡 | |||
工行卡 | ||||
光大卡 | ||||
上海银行卡 温州银行卡 | ||||
中海保本混合 | M<100万 | 1.20% | 0.60% | 0.96% |
100万≤M<500万 | 0.80% | 0.60% | 0.64% |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每笔1000元 |
三、“e通宝”费率优惠
(一)适用范围
已注册成为“中海e家”客户的个人投资者可以使用“e通宝”申购以及“e通宝”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
“e通宝”申购以及“e通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于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392001、B级392002)与本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转换。
(二)费率标准
投资者通过“e通宝”申购以及“e通宝”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享受低至4折的优惠,原申购补差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补差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申购补差费率优惠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转出基金 | 申购金额(M) |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申购补差优惠费率 |
中海保本混合 | |||
中海货币A | M<100万 | 0.00% | 0.60% |
100万≤M<500万 | 0.00% | 0.60% | |
中海货币B | M≥500万 | 0.00% | 每笔1000元 |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相关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投资者欲了解网上直销“e通宝”业务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0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的《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直销“e通宝”业务的公告》。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行方面按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当申购、定投费率或适用卡种有所调整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招商银行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中信银行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5、浦发银行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6、兴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中国工商银行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8、中国光大银行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9、平安银行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bank.pingan.com
10、汇付天下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11、天天盈
客服电话:400-821-3999
网站:www.ttyfund.com
12、上海银行
客服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4、交通银行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5、中国银行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16、温州银行
客服电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17、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h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本资料中全部内容均为截止发布日的信息,如有变更,请以最新情况为准。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海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39300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6月2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2年7月23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2年7月23日 |
注:(1)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21)、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5001)、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31)、中海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41)、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01)、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级392001,B 级392002)、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51)、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5011,C类395012)、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中海上证3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11)以及本基金之间的在前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转换。
2.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基金转换申购费补差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①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中海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 /(1+G)+F
转换补差费=[B×C/(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为转出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G为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②中海旗下除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外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为旗下其他任意基金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换补差费=[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B为转出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G为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记入基金财产。
(4)举例
①某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已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10万份转换为本基金,转换当日转出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00元,假设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88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转入基金对应申购费率1.20%,则申购补差费率为1.20%,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100元,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100,000×1.000 /(1+1.20%)+100.00=98914.23(元)
转换补差费=[100,000×1.000 /(1+1.20%)]×1.2%=1185.77(元)
转入份额=98914.23/1.288=76796.76(份)
②某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已持有400天的本基金10万份转换为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为1.288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88元,对应赎回费率为1.60%,转出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1.20%,转入基金对应申购费率1.20%,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转换所得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100,000×1.288×(1-1.60%)/(1+0) =126739.2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0×1.288×1.60%=2060.80(元)
转换补差费=[100,000×1.288×(1-1.60%)/(1+0)]×0=0(元)
转入份额=126739.20/1.088=116488.24(份)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基金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所持任一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单笔转出最低申请份额为50份。
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余额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视同基金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投资者只能在前端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
(10)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11)投资者在保本周期内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曾智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1B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1B单元
负责人:王红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3)网上交易平台“中海e家”
网上交易网址:www.zhfund.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无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9788)。
(2)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海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39300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6月2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2年7月23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2年7月23日 |
注: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本公司网站和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
3.2.1前端收费
金额单位:元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备注 |
M<1,000,000 | 1.20% | |
1,000,000≤M<5,000,000 | 0.80% | |
M≥5,000,000 | 每笔1000元 |
注:(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适用保本条款;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者在保本周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00份(除非该账户在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若某笔赎回或转换导致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或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剩余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即交易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为10份。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1年 | 2.00% |
1年≤N<2年 | 1.60% |
2年≤N<3年 | 1.20% |
N≥3年 | 0 |
注: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及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905-2908室及30层
法定代表人:黄鹏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328
联系人:曾智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9788
公司网址:www.zhfund.com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1B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211B单元
负责人:王红
电话:010-66493583
传真:010-66425292
联系人:邹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zhfund.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2年7月2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2年5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上的《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了解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业务相关事宜。
3、本基金成立后的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寄送包含基金账户信息在内的对账单;季度对账单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寄送;每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份额持有人寄送年度对账单。
本公司提示,凡未收到上述资料的投资者,请速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在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联系方式完整无误后,本公司将免费补寄上述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海保本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39300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6月2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2年7月23日 |
注:(1)此项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中海e家”(www.zhfund.com)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目前限持有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卡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温州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及开通“天天盈”账户,并已注册成为“中海e家”客户的个人投资者。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办理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中海e家”(www.zhfund.com)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不设金额级差。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规定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500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规定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其余销售机构规定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
(3)投资者可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4)投资者在保本周期内定期定额投资的本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中海e家”(www.zhfund.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无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8789788)。
(2)有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