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7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通讯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027.3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详细情况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027.3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于2012年7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2年7月16日14时至15时在公司办公楼31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郭雪松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027.3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027.3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6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634,850.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26,365,149.3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审国际”)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2年7月15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26,365,149.34元,募集资金投入和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截止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年新增380万套多媒体音箱扩建项目 | 10,660.00 | 1,087.56 | 1,087.56 |
年新增420万套美发小家电扩建项目 | 12,400.00 | 768.09 | 768.09 |
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 3,400.00 | 171.74 | 171.74 |
总计 | 26,460.00 | 2,027.39 | 2,027.39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加快项目建设的步伐,满足市场发展的要求,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中审国际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鉴证工作,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2】01020165号《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 奋达科技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奋达科技公司截至2012年6月28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三、相关方关于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027.3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亚德、沈勇、肖逸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027.3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027.3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中审国际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定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