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酒鬼酒 证券代码:000799 公告编号:2012-32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经2012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于2012年7月3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湖南吉首市振武营本公司三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熊福(本公司董事)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名,持股112,679,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8%,其中有表决权股份11,952,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票数(股) | 比例(%) | ||
1 | 公司《关于修正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952,689 | 100 | 0 | 0 | 0 | 0 |
说明:表中比例(%)指投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投票权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百分比(%)。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皇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忱、郑萍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