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2-1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2年7月18日上午9:00;
2、 召开地点:公司万州办公大楼十九楼会议室;
3、 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4、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叶建桥董事长;
6、 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万股) | 10308.7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53 % |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丽娟女士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万股) | 赞成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2 | 《关于聘请叶建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3 | 《关于聘请赵海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4 | 《关于聘请胡玉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5 | 《关于聘请籍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6 | 《关于聘请李世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7 | 《关于聘请陈丽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8 | 《关于聘请刘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9 | 《关于聘请王晓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10 | 《关于聘请李晓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11 | 《关于聘请许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12 | 《关于聘请李振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13 | 《关于聘请李磊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14 | 《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相关报酬的议案》。 | 10308.77 | 100% | 0 | --- | 0 | --- | 通过 |
说明: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本公司 2012年6月30日、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会议一致同意推选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其简历如下:
陈刚,男,52岁,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现任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曾任重庆云阳县故陵中学团委书记,云阳县县志办公室任编辑,川东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公司行政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等。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源伟先生、王应女士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