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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2-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2-02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7月16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通讯方式)的通知。于2012年7月18日上午汇总表决结果,会议的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与阿里巴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拟就电子商务领域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达成《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方按照“优势互补、功能提升、合作共赢、共同提高”的原则,在电子商务领域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领域。充分发挥中国小商品城在商品货源、物流配送及其他实体配套等领域的优势,发挥阿里巴巴在商流集聚、市场运作、人才集中和国内外市场覆盖面等领域优势,重点在市场拓展、商品采购、物流配送、产业园区以及人才培训等领域进行合作,通过联合实现大发展。

      (一)支持中国小商品城经营户到天猫进行网络销售。

      (二)支持中国小商品城经营户到阿里巴巴外贸平台开展外贸电子商务。

      (三)推进义乌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支持中国小商品城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通过政策手段鼓励阿里巴巴、天猫(原淘宝商城)及其他平台上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到义乌电子商务产业园入驻,加快形成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四)建设义乌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发挥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优势,在义乌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中,阿里巴巴可以在从业经验等方面提供相应支持。

      (五)推进义乌“全国网货采购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淘宝网拥有700多万经营户和中国小商品城商品资源丰富及物流配送便捷的优势,通过加强对义乌商品的质量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在义乌举办网货交易会、引导优质网商入驻等手段,把义乌打造成全国网货采购中心。

      (六)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 “淘宝大学”和其他省内知名电子企业培训课程等现有资源,在义乌定期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重点就电子商务技术应用、网络营销策略、市场推广知识等进行指导,提高义乌小商品市场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三、任务分工。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合作共赢”的思路,通过企业的合作共赢和政府政策引导,推进义乌市场和阿里巴巴的电子商务合作。

      (一)小商品城任务

      1支持和鼓励商城经营户在天猫开设专卖店或专营店,以及在阿里巴巴外贸平台开展外贸电子商务。

      2.负责提供阿里巴巴在义乌举办网货交易会、电子商务培训等业务的场所。

      3. 支持和鼓励商城经营户参与阿里巴巴在义乌举办的电子商务培训。

      4.负责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吸引电子商务及配套企业入驻;建设网商园,为前来义乌发展的网商优惠提供入驻场所及相关服务。

      5.负责推进网货采购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商品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二)阿里巴巴任务

      1.负责为在天猫、阿里巴巴外贸平台经营的义乌经营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引导中国小商品城的经营户进行市场推广,并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电子商务师资力量,开展面向义乌的电子商务专场培训,提高中国小商品城经营户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3.支持义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帮助引进阿里巴巴下属各平台的商户入驻义乌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网商园。

      4.支持义乌市场的“网货采购中心”建设,探索阿里巴巴“网货交易会”与义乌市场现有小商品资源的有机结合,实现互动发展。

      5.支持义乌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阿里巴巴在从业经验等方面予以相应的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