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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浦发银行
    为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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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2012-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2-07-03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于2012年7月26日召开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23日,会议登记日为2012年7月25日。现由于公司工作安排的原因,故将此次股东大会延期至2012 年7月 31日(星期二)上午 9:30召开。

    会议召开方式、地点、会议议案、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日等其它内容均不变,具体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参见附件,由此给股东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恳请理解。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2 年7月 31日(星期二)上午 9:30;

    5、会议召开与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及现场投票方式。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的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7月23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基板事业部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6、登记时间: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公司董秘办。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2、会议联系人:金跃国、孙莹琦

    3、联系电话:0512-68327201

    4、联系传真:0512-68073999

    5、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邮政编码:215143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2012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201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