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1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4日发出,并于2012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刊登于2012年7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及修订条款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刊登于2012年7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2-022号公告)
特此决议。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2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为便于公司工作人员做好相关会议前期准备,请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按照本通知载明的登记时间做好提前登记工作。
公司于2012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2年8月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开会时间:2012年8月5日上午9:00
开会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开会方式:现场开会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2 年7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马股份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股票帐户、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1日、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8号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马全法 王红伟
联系电话:0571-88027658
传 真:0571-88029872
邮政编码:31001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